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黃耀正事務所 被沖"婚"頭?婚前協議公證,讓婚姻更長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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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沖"婚"頭?婚前協議公證,讓婚姻更長久

曾聽到一位多年家事案件律師語重心長地說:
要維持婚姻,無非一個「忍」字而已。

    現今社會個人意識抬頭,很多人在婚姻裡遇上事情,總是不願意「忍辱負重」,不願委屈自
己。但事實上,為什麼在婚姻裡會感受到諸多「委屈」?

    很多時候,其實是大家沒有「講清楚」,甚至「白紙黑字」記錄下來。

    婚姻關係和其他契約關係,無非都是所謂的「人與人的連結」,合則來,不合則去。我們在
和別人一起開公司做生意,都會想到要先弄個合約來保障雙方權利,甚至租個房子也會先打個
租約,可是遇上一輩子的婚姻關係,大多數人卻是一副隨緣的態度,總覺得船到橋頭自然直。
結果婚後才發現一堆問題:


怎麼和當初說的不一樣?
但是當初怎麼說的,只有老天爺知道。

    其實很多事情,是可以「當初」先約定好的。例如,家事誰做?生活費、房租、房貸、小孩
教育費等等,都可以約定在一紙「婚前協議」中。如果雙方的經濟能力差距較大,也可以考慮
「分別財產制」的協議納入其中。甚至去約定雙方不得隱匿是否曾有過婚姻、有無子女、犯罪
前科等等。其實內容可以包山包海,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,都可以寫在婚前協議內。

    常見的婚前協議內容,有包含分別財產制、子女姓氏、生活開銷負擔、家務分配,違反協議
要支付違約金等等。而為了讓這份婚前協議能夠發生效力,建議可以請律師撰擬,並讓公證人
進行公證。

   小公認為,也許結婚前談「婚前協議」有點掃興,但是雙方如果能夠平心靜氣的坐下來,從
一份婚前協議中去妥善規劃雙方的未來,對於兩個人的婚姻關係維持是有正面助益的。其實你
可以在婚前協議的溝通過程中,了解到雙方生活態度、價值觀、對婚姻的想法等等的異同,讓
你可以去思考要如何去調和這樣的差別,而不是在婚後陷入了無盡的後悔,甚至走上了離婚一
途。

    花一點時間想想,寫一份「婚前協議」,
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辜負了兩個人美好的愛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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